Q:
危險廢物必須一年內完成處置,未處置的需要備案。那對當年產生的危廢,年底未處置量的上限是否有要求,不能超過多少噸?
A:
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貯存危險廢物必須采取符合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防護措施,并不得超過一年;確需延長期限的,必須報經原批準經營許可證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貯存危險廢物不得超過一年的規定,其管理對象為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
另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前款所稱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應當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本條規定的申報事項或者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有重大改變的,應當及時申報”。因此,危險廢物產生單位應將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報所在地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并按照管理計劃做好危險廢物的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等工作。同時,危險廢物的貯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等標準規范的要求。
2020年4月21日國務院安委會部署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4月22日山東省東營市生態環境局廣饒縣分局開展加強危險廢物監管的專項檢查行動,具體內容如下:
東營市生態環境局廣饒縣分局突出行業重點 強化危險廢物監管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廣饒縣打好危險廢物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和《廣饒縣堅決遏制固體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實施方案》有關要求,全面提升全縣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水平,根據企業自查情況,近日,東營市生態環境局廣饒縣分局組織有關執法科室對全縣范圍內的63家年產生危險廢物10噸以上的企業及4家經營危險廢物的單位開展了專項檢查行動。
此次專項檢查,重點對企業危險廢物管理制度、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以及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處置等管理環節進行檢查。針對檢查出的問題現場反饋、打分,同時要求相關企業要高度重視危險廢物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產生、入庫、處置等管理環節,責任到人,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下一步,廣饒縣分局將繼續加大對轄區危險廢物產生、處置單位的檢查督導力度,嚴格監管、嚴厲打擊非法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確保轄區環境安全穩定。